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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加盟渤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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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津市财政局批准,市工商管理局核准,新疆宏昌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于2005年9月16日成立,正式加盟渤海。这标志着滨海地区专业财税服务机构的又一次升级,标志着渤海税务师事务所更加完善了服务功能,更加全方位地打造了专业财税服务行业的品牌。
“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同属于提供专业财税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的会计报表根据用途从不同角度进行鉴证服务,同时还可接受委托向社会提供验资等特殊目的的专业服务。“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则是接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纳税申报、税收筹划、税务顾问等专业税务代理服务。二者的服务着眼点虽有所不同,但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同时具有两种服务功能,则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质量。
优势互补,人力资源共享
既然要从事专业的服务,势必需要专业的人才,因此,专业人才对事务所的发展至关重要。“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需要的大多是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或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一般来讲,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审计人员掌握的执业要点是《独立审计准则》,其侧重点是被审级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准则》和《制度》;而“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依据除《准则》和《制度》外,还要兼顾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这是因为,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当二者有出入时,则以税法为准。经过五年多的发展,渤海所拥有了一批可以兼顾两种业务的专业人员,而同时拥有了“会计师事务所”后,更有利于锻炼队伍,使专业人员有了更多接触两种业务的机会,有效的降低了两种业务的执业风险。另外,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旺季多集中在每年11月至次年5月,而“税务师事务所”由于要配合税务机关的征收期,因此,无淡旺季之分,这样就不会由于事务所业务的因素而影响从业人员的收入,有利于实现双赢。
完善功能,客户资源共享
渤海所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可以使我们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快的渡过创业初期的业务来源问题,这样我们就不必加入那种低价位、高风险的不正当竞争中去,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执业风险。而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它的许多法定业务,也可以为“税务师事务所”带来更多的客户。曾经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有过这样的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客户进行审计业务时发现了一些涉税问题,由于我们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较透,又与税务机关拥有良好的政策沟通平台,于是该所建议客户将这项涉税事务委托我们,我们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完成了客户的委托。同时我所的代理部、会计部也不断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客户,完善了我所的服务功能。
共同提高,管理资源共享
“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已有25年的历史,1993年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效的强化了事务所的质量意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在职业道德、专业资格业务承接、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步骤方法的实施、外勤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及业务执行程序等方面多年的实践经验,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了先进经验。我国的税务代理及业务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制度建设上正经历着从无到有,逐步充实完善的过程。没有法定业务,执业准则不完备。“税务师事务所”应该借鉴“会计师事务所”几十年的发展经验,随着规模的扩大,人员的增多,业务的丰富,必须靠规章制度约束,强化规范管理。所谓,向管理要效益。
渤海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陈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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