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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中小企业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取消
部分税务审批项目后相关事项处理学习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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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2004]2号文件精神,《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范围内实施。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确定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了使中小企业的财务经理、会计人员等尽快掌握《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做好2005年会计账簿衔接工作,了解国税总局取消69项涉税审批事项后企业应注意的有关问题,我们特聘请专家及业内专业人员讲解。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中小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办税人员等。
二、企业划分标准: |
| 标准\行业 |
工业 |
建筑业 |
批发业 |
零售业 |
交通运输 |
邮政 |
住宿餐饮 |
| 职工人数 |
300人以下 |
600人以下 |
100人以下 |
100人以下 |
500人以下 |
400人以下 |
400人以下 |
| 销 售
额 |
3000
万以下 |
3000
万以下 |
3000
万以下 |
1000
万以下 |
3000
万以下 |
3000
万以下 |
3000
万以下 |
| 资产总额 |
4000
万以下 |
4000
万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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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内容:
1、《小企业会计制度》背景及核算原则
2、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的运用
3、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及披露
4、《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对照及衔接
5、国家税务总局取消的69项与企业相关的涉税审批事项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的涉税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办法
7、取消69项涉税审批事项后企业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四、培训时间:2004年11月23日、25日、26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五、培训地点:开发区涉外职专、天津碱厂培训中心、天津市科学会堂
六、培训费用:100元/人(含礼品、资料、餐费)
七、报名地点:
天津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B区1层公证处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38号
塘沽区烟台道15号
天津开发区银河小区3-103室
八、报名电话: 66209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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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渤海税务师事务所
200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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