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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口企业的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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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时期,我所在为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特别是刚刚开始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因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政策、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申报时间、方法等了解不清,延误了退税时机,致使企业必须将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为了更好地、全方位地服务纳税人,特别是针对出口企业,我所将常年为您的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及咨询,以便减少因出口退税手续繁杂,给您带来的诸多麻烦,使您的企业能如期、顺利地完成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各项工作。
另外,我所常年出售退税报表的封皮。
联系电话:66209670
联系人: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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