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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两个“准则”部署实施方案
文/陈燕(副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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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2月颁布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企业财产损失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说发〔2007〕9号)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说发〔2007〕10号),这对于我们注册税务师行业来说,如沐春风。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本行业执业行为,提升本行业执业水准,控制本行业执业风险,同时,也感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对我们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信任。正如董树奎总经济师评论我们是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规范纳税秩序的一支队伍。
3月13日我受所里委派参加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召开的“贯彻总局两个准则,规范涉税鉴证业务”的会议。会上,管理中心的领导做了激动人心的动员。回所后,杭喆所长召集各业务部门经理由我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和会议内容,大家各抒己见共同制订了详细的方案,具体实施工作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所长带领各业务部门经理,共同学习两个“准则”和工作会议上管理中心要求各位所长认真学习的八个文件。
第二阶段:责成审计部经理就两个“准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组织审计部全体员工及其他部门具备一定能力的员工进行自学,并结合2003版的工作底稿、培训内容做出对比分析。
第三阶段:审计部经理组织自学人员提出对两个“准则”的学习体会,对分析结果进行汇总,将疑难问题及时反映给管理中心。
第四阶段:配合税务师管理中心对我所贯彻“两则”情况的专项检查。
第五阶段:结合管理中心对“两则”的专题培训内容,再次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包括两则概况、工作底稿、审核要点、审核方式、文书使用、风险控制、档案管理、与2003年不同之处等方面。
第六阶段:复习以前培训内容,迎接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与此同时,杭喆所长对于落实“两则”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执业人员本着渤海所诚信原则,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做到依法执业;坚持并巩固三级复核制度,加强质量控管工作,做到科学执业;通过开展业务结合我所一直以来推行的“师徒计划”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强化对人才后备力量的培养,做到持续执业。
执业多年,我认为涉税鉴证业务做为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业务,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复杂性、风险性,是注册税务师对财税法规的融会贯通,有效分担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和税务机关征收工作的风险。渤海所将通过方案的落实,夯实业务基础,积极迎接“两则”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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